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面對每段感情,或許最後我們會發現他不是我們的Mr. Right,
會發現往往我們會因為相愛在一起卻又因為了解而分手。
分手的當下或許會有恨有怨有不捨有...
但是,切忌不要抹煞對方的曾經存在,因為你抹煞的是你的過去。
面對感情最容易的就是忘了愛自己
一個人無法愛自己那他就無法懂得如何去愛別人
不懂得愛自己的人往往會愛到對方窒息自己滿心猜疑

每個人都必須清楚的知道自己是一個人來到這個世上(除了雙胞胎...等多胞胎狀況)
不論對方與我們的緣分或長或短是否有結果
最後我們也終究要一個人面對死亡。(殉情等特殊況不在理論內)

相遇是緣分的開始,分手是緣分的終止。
人生是一段單程旅行,只能往前不能回頭,所以錯過了就是錯過了,無法從來。

分手沒有對錯,也絕對不是提分手的人就該死!!
是你的就是你的,不是你的強求.....不只是為難對方更是在勒死自己。
perfurmjoe 於 February 24, 2006 11:57 PM 回應 | email Homepage 

分手可以說是戀愛學分裡面最難的一題
尤其是明明知道彼此不適合 根本沒有可能
還要極力說服自己 我們可以 我願意努力......只要有愛 都能改變一切的想法
或許在以前媒妁之言的婚姻下還有可能繼續
問題是現在的社會 個人主義盛行
恐怕單單的愛 往往到後面會變成礙
阻礙你快樂的生活
一個人先要活得快樂  
而當兩個人生活在一起 1+1=2的時候 才有繼續下去的可能
不然 1+1=1 一個人的快樂 又或是1+1=0 兩個人都不快樂的情況下
就趕緊做出最明智的選擇吧
而等到做了明智的選擇 就大步向前邁進
頭也不回 也不做任何想法  
明確的向前行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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